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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商報訊 (記者 邊飛)“現在是2015年5月中旬,但這桶桶裝水的生產日期竟是2014年4月27日。”5月10日,渭南市高新區良田街道辦事處弋張村一位張姓村民偶然間發現,他購買的桶裝飲用水玩起“復古風”,過期竟長達一年。
消費者感歎
未開封保質期為30天 生產日期竟是一年前
5月11日,傢住渭南市高新區良田街道辦事處弋張村的村民張某介紹,在同村村民的推薦下,他從去年10月開始,在該辦事處廟南村一傢桶裝水銷售點購買飲用水,每桶8元。5月2日,送水工為他傢送了兩桶水。第一桶水是送水工直接放在飲水機上,喝完後,他自己准備放第二桶時,無意間發現封口處的生產日期不對,生產日期竟然是2014年4月27日。這次偶然的發現,讓他很擔心傢人身體健康。
5月11日上午,華商報記者在張某傢看到,他反映的桶裝飲用水名為“龍首山·大荔飲用天然礦泉水”,未開封的水桶封口處合格証上生產日期顯示為“2014年4月27日”,桶身所標注的保質期為未開封30天,開封後保質期為7天。
“喝完這水,我身體沒有出現不適症狀。只是這生產日期過期的太離譜了,送水工態度也不好。”張某說,發現生產日期存在問題後,他拿上合格証去找送水工,但與其發生了口角。
張某的哥哥同樣購買該種桶裝水。5月11日,華商報記者看到,5月2日送到張某哥哥傢的一桶未開封的桶裝水上,生產日期也顯示為“2014年4月27日”。
食藥部門
涉事供貨商銷售點已被查封
根据該桶裝水上的投訴電話,華商報記者聯係到水桶上標注的生產商—陝西龍首山礦泉水有限責任公司,該公司市場部經理嚴少毅表示,公司在渭南市區設有四處銷售點,其中高新銷售點位於王賀村,並沒有廟南村。接到投訴後,他們立即聯係了高新銷售點的送水工,了解到送水工並未給弋張村送水,更沒有與張某發生口角。
“張姓用戶桶裝水封口處的合格証,和我們三年前使用的合格証很相似。”嚴少毅介紹,早在2012年,他們公司就已更換了合格証,將此前生產日期用手工打碼機改為全自動噴碼,並且增加了商標和執行標准。經對比,華商報記者發現,張某所購桶裝水合格証為手工打碼,也沒有商標和執行標准。“現在我們公司桶裝水買票價格為10元一桶、單桶12元。”嚴少毅說。
對此,渭南市高新區良田街道食品藥品監督筦理所展開了調查。5月11日上午,華商報記者隨該所工作人員前往涉事銷售點查看,一位居住在該處的女性村民表示,送水工不在,放水房已上鎖,並拒絕工作人員入內。
5月11日下午,該所負責人表示,經調查發現,向張某供水的供貨商未辦理相關經營証件,目前,稽查人員已查封了該供貨商銷售點,此事還在進一步調查中。
溫馨提醒
飲用水生產領域的專傢說,消費者在購買桶裝水時要注意這僟點:
1、選擇質量可靠的生產商和供水商。
2、查看水桶上的生產日期,桶口密封是否嚴密。質量好的水體清澈透明。
3、正品桶表面光滑,劣質桶摸上去高低不平,特別是桶口摸著刺手。
4、將飲水機放於陰涼處,避免曝曬;定期清洗飲水機,避免純淨水二次汙染。
作者:邊飛
本文來源:華商網-華商報 責任編輯:王曉易_NE00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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